2018上海青浦区教育系统高端教育人才招聘公告
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<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沪人社专发[2009]45号)的精神及要求,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的需要,面向全国引进高端教育人才。
一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1.特级教师;
2.名优校长:指来自本市、浙江、江苏等发达地区,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具有高级教师职称,且在区域内(省部级)办学成绩优秀的名优校长;
3.优秀高级教师:指来自本市、浙江、江苏等发达地区,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在区域内(省部级)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优秀高级教师;
4.优秀高级技师:指与青浦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相匹配,且在行业内(地市级)技能精湛的高级技师。
以上招聘对象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:
(1)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;
(2)应聘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,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,其他学科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;
(3)年龄一般控制在男性40周岁以下(197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),女性35周岁以下(1983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)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二、招聘程序和录用办法
1.报名受理
应聘者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,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(具体要求见附件2“递交材料要求”)到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(北淀浦河路1000号三楼)现场递交材料,并现场填写《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(高端人才)》,邮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。
(1)集中受理时间:
2017年12月8日—12月11日(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3:00—16:00)
(2)日常受理时间:工作日时间。
2.资格审查
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通过后,参加